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7月3日,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新成仁路锦江工业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阙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生产基地用地面积实施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独一味药品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甘肃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公司现有的药品生产基地内。
5.12汶川地震发生以后,公司管理层迅速召集有关专家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考察论证,并达成共识:认为在原药品生产基地内不宜大规模修建高密度的生产厂房。为了保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适应新的GMP认证办法的要求,经公司管理层与当地政府协商,同意在公司生产基地附近新征部分土地以满足公司增加产能和快速发展的需要。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将《独一味药品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中未实施的部分建筑项目变更至公司通过与相关政府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位于工业园区附近增加的土地内。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核实后均认为:“独一味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调整,系主动适应公司今后的发展规划调整和项目本身建筑安全的需要而作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保持不变,故而上述实施地址调整并未实质影响独一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人同意独一味药品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实施地址调整的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核查后认为:“独一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且调整的地点适应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所需土地的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涉及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自有资金购买土地的议案》
为更安全有效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经营层与康县政府达成初步协议,拟以6万元每亩的价格协议受让独一味工业园区附近的工业用地,共计受让83.27亩(以办完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面积为准),总价格499.63万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用自有资金购买该地块,用于公司将《独一味药品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中未实施的部分建筑项目变更至该地,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该土地的征用手续。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核实后均认为:独一味本次购买土地的操作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通过本次土地购买有利于改善公司工业园区的布局合理性和安全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土地购买。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捐建希望小学的议案》
由于5.12汶川地震灾情严重,且受灾范围广,波及到我公司注册地甘肃省康县相关地区,经与当地政府协商达成意向,拟在康县望关、杜坝和豆坝捐建三所独一味希望小学,旨在帮助灾区人民早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并改善当地农村孩童教育环境,提升教育素质。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由公司出资捐建,并授权由公司经营班子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负责此项目的具体实施。
公司将另行公告捐建费用,若费用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则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待股东大会审批后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