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7月2日、3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且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于2008年7月2日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目前相关工作仍在履行中。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4日
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ST 宝硕 公告编号:临2008-054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中期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2008 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盈利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净利润:-147,164,628.93元
基本每股收益:-0.37元。
三、业绩盈利的原因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 年2 月5 日下达(2007)保破字第01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批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
根据该重整计划草案,宝硕股份优先债权组145,762,770.80元、税款债权组33,621,227.81元、职工债权组45,640,970.12元以及部分普通债权(10万元以下部分)15,007,826.58元均按100%比例清偿。部分普通债权(10万元以上部分)计4,782,509,170.24元,以现金清偿13%,共计清偿621,726,192.13元;该部分债权在债权人受让流通股股东让渡的股票后,未获清偿部分予以免除。本公司将严格按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本公司债务重组事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第七条的规定,公司将修改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经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初步进行沟通,按照2008年2月5日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确定的清偿办法和上述规定,公司预计本期将实现盈利。
四、其它事项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