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2008年07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临2008—02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08]285号),为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本公司同步执行重庆市电力公司销售电价,本次公司电网电价调整如下:
一、调整上网电价
(一)本公司网内所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高每千瓦时2.7分钱。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网内尚未关停小火电机组转让指标电量不参与此次煤电价格联动。
(二)本公司网内新投产且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43元;未安装脱硫设施的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新投产燃煤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三)本公司网内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2元,装机容量为5000千瓦及以下新投产电站统一按此价执行。
二、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高每千瓦时3分钱,由于本公司电网存在用户结构性差异,经测算,本公司本次电网电价调整后的实际销售电价平均提高每千瓦时2.65分钱,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
三、本次电网电价调整自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