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方大A”(股票代码000055)自7月3日、4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动。
二、相关情况说明:
近日,在本公司下属企业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科公司)举行的现场论证会上,通过了"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LED日光灯关键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工程"论证。现场论证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拟开发功率型LED日光灯产品并在广州地铁进行示范推广,项目十分必要且意义重大;项目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基本可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和产业化实力,预期达到的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专项要求等。
"LED日光灯关键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工程"项目是由方大国科公司、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华南理工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共同申报的2008年"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方大国科公司研发的LED日光灯采用超高亮抗衰LED白光芯片作为发光光源。以12W的LED日光灯为例,其地面照度相当于30W普通日光灯,省电40%~60%,使用寿命在5万~8万小时之间,为普通日光灯寿命的3~5倍。LED日光灯无需起辉器和镇流器,启动快,功率小,无频闪,不容易引起视疲劳。
在咨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以上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