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六方面构建财政节能政策体系
2008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8日介绍说,我国构建财政节能政策体系主要考虑了六个方面,凡是有利于节能的,财税政策要给予支持和激励,凡是不利于节能的,财税政策要予以约束。
曾晓安是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做出以上表态的。
曾晓安说,财政节能政策体系主要由六方面构成:一是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节能资金投入。二是调整税收制度,鼓励节能,促进合理开发和利用能源。三是完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政府机关带头节能。四是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环境保证金制度,促进能源成本完全化,使价格真实反映成本。五是对特殊行业和种粮农民给予补贴,为逐步理顺成品油价格创造稳定的环境,为最终形成有利于节约用油的价格机制创造条件。六是设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逐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他说,当前我国的能源方针是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放在首位。但目前我国对节能投入引导不够,激励不足;能源价格改革不到位,高耗能约束不够。他表示,财政政策工具多,调控作用大,统筹运用投入、税收、政府采购、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等多种政策手段,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他说,近年来,财政支持节能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007年安排235亿元,2008年安排270亿元。
为确保资金安全,曾晓安说,在具体管理方式上,一个资金一个办法,明确资金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拨付使用等内容,做到有章可循,公开透明。同时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等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节能量及节能效果、节能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不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