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百货)与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海南分行)就解决第一百货所欠中行海南分行债务问题(该案有关情况详见2004年12月18日、2005年6月4日、2005年7月26日、2005年10月18日、2006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及2004年年度以来的历次定期报告)的债务重组工作日前已取得进展,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已签订《减免利息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截止2008年5月20日,第一百货欠中行海南分行贷款本金26,393,261.51元,利息4,430,191.01元。
经双方协商:第一百货在2008年7月10日前偿还中行海南分行上述贷款本金26,393,261.51元、利息1,000,000.00元以及相关的诉讼费用后,中行海南分行给予第一百货减免剩余的全部利息,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二、已按上述协议约定履行还本付息:
截至2008年7月4日,第一百货已按上述协议约定向中行海南分行偿还贷款本金26,393,261.51元、利息1,000,000.00元。
鉴于第一百货已按上述《减免利息协议书》履约完毕,经公司财务部门预计该债务重组将增加当期损益合计3,430,258.73元(该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确认,并对公司2008年上半年业绩无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08-035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08年7月4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逯鹰先生,均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本公司债务重组进展公告外(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关于债务重组事项,本公司与有关债权人、债务人的商谈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