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6月2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08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传真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东方路3601号整体动迁和东方路2981号部分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东方路3601号整体动迁和东方路2981号部分动迁补偿的公告》。
2、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7月24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东方路3601号整体动迁和东方路2981号部分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详见同时公告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3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路3601号整体动迁
和东方路2981号部分动迁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因上海市世博会配套路网东方路改建工程、东明路路政工程项目、上海机场快速公交系统浦东段(一期)及浦东新区三林世博功能区域范围内白莲泾两岸整体建设项目、轨道交通6号线项目等多项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涉及须收回公司使用的位于东方路3601号地块整体及位于东方路2981号部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配合和支持上述重大市场工程建设,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予以动迁。
2008年7月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东方路3601号整体动迁和东方路2981号部分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7月8 日,公司与相关单位签定了《动迁补偿协议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基本情况
上海东方路3601号现为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及办公地,占地约32.8亩。因2008年上海市重大工程世博会配套路网东方路(浦东南路—龙阳路)改建工程(浦建委房拆许字2007第103号拆迁许可证)和规划东明路路政工程项目、上海机场快速公交系统浦东段(一期)项目(浦建委房拆许字2006第77号拆迁许可证)以及浦东新区三林世博功能区域范围内白莲泾两岸整体建设项目、轨道交通6号线项目等多项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涉及须收回公司位于东方路3601号整体地块及位于东方路2981号部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有利于世博配套工程及三林功能区域整体建设,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世博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要求公司抓紧作好搬迁的准备工作。经反复磋商,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世博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上海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拆迁有限公司就动迁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二、交易对方
1、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世博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姜鸣
2、上海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迁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幢819-820室
法人代表:王文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三、动迁标的物基本情况
根据规划红线,此次动迁的范围为1)公司位于东方路3601号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该地块占地面积21866.3平方米。2)公司东方路2981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动迁地块占地面积1509平方米(包括带征土地面积)。
上述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改制上市前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四、《动迁补偿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和补偿金额
1、协议各方名称:
甲方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世博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
甲方二:上海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拆迁有限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
乙方一: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拆迁人)
乙方二: 上海丰华圆珠笔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甲方一、甲方二合称为“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为“乙方”)
2、协议签署日期:2008年7月8日
3、交易标的:
1)公司位于东方路3601号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该地块占地面积21866.3平方米。
2)公司位于东方路2981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动迁地块占地面积1509平方米(包括带征土地面积)。
4、补偿原则及金额: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拆迁的有关规定,经协商,本次动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0.00元。
5、付款安排:
1)甲方已于2007年12月17日向乙方预付10,000,000.00元。
2)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双方开设的资金监管帐户支付计人民币159,600,000.00元。根据双方约定的交接进度安排,由甲方配合乙方将监管帐户内的资金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3)乙方将3601号完全交付甲方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人民币8,400,000.00元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五、本次动迁补偿实施后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东方路3601号的土地和房屋设施等原为公司生产圆珠笔所用土地和工业厂房,自公司2005年8月停止生产圆珠笔后,因所在地块涉及多项重大市政工程建设,不便对外出租和不能改作它用,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此次动迁,盘活了公司的有关资产,进一步整合了公司的现有资源,将有力推进公司现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动迁补偿,公司将获得17800万元的现金收入,对公司08年度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动迁补偿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4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期:2008年7月24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江天宾馆会议厅
三、会议议程: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东方路3601号整体动迁和东方路2981号部分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等
2、截止2008年7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登记办法:
1、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另备授权委托书和公司执照)、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2981号
4、登记时间:2008年7月18上午9:00~11:30
下午1:00~3:00
六、其他事项:
1、根据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馈赠礼品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东方路2981号
邮编:200125 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关于公司东方路3601号整体动迁和东方路2981号部分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不同意□/弃权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托书中同意的相应方框内打“√”,其他方框内打“—”。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4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迁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自即日起迁往新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76号由由国际广场9层
电话总机:021-50903399
传真:021-50909700
邮政编码:200127
投资者咨询接待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咨询服务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