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15日
●除息日:2008年7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2日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8年5月2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现将公司有关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2007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78089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次分配股利共计16685383.86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 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15日
2. 除息日:2008年7月16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2日
三、分派对象
2008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对于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54元。对于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60元。
3、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均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1-65981569,65983325;传真:021-65984903
联系人:肖小凌 杨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1121号同济科技大厦17楼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临2008—016 号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
事宜的停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并将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方案论证,因此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08年7月10日起停牌。
本公司拟在本公告刊登后10日内按照非公开发行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后恢复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7月18日恢复交易,并且公司股票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