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9:特别报道
  • 10:专版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谈股论金
  • A8:理财封面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公司研究
  • B7: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8:人物
  • C1:披 露
  • C2:信息大全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2008 年 7 月 10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7版:时事国内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7版:时事国内
    北京地税:
    奥运经济将成税收新亮点
    抛弃房地产“战车” 长三角制造业寻找“自我”
    地球观测组织确认参展
    上海世博会参展方数量破纪录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上海长宁区原区长陈超贤
    因受贿罪一审被判13年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通过民生银行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深圳再定位:与港共发展的国际性城市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长宁区原区长陈超贤因受贿罪一审被判13年
    2008年07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7月9日上午,上海市长宁区原区长陈超贤受贿案在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超贤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超贤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长宁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香港商人杨崧才等六人共计310余万元贿赂,数额巨大。其中,最大一项行贿累计约60万元。

      2006年11月,有关部门在调查上海市社保案过程中发现了陈超贤等干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2007年5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委决定对陈超贤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后,陈超贤受贿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