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的公告
公司接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于2008年7月7日解除了2007年4月1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定的股权质押协议所质押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606,232股和无限售流通股2,393,768股(共计1000万股)。
于2008年7月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签定了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606,2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和无限售流通股2,393,7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1%)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贷款进行担保,2008年7月7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在办理以上股权质押事宜之后,本公司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还存在下列质押情况,该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将其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首义支行,于2008年3月11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68万股和无限售流通股232万股(共计10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于2008年4月1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和无限售流通股600万股分别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6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30万股和无限售流通股370万股(共计5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61,161,8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8%,以上五次共质押6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2%。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