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2008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江西省遂川县建立工业原料林基地林木转让和林地租赁投资及投资建厂的议案》;
为有效利用遂川县丰富的森林资源,满足公司主业发展的需求,确保今后原材料的供应,科学合理开发林业资源,公司拟在江西省遂川县建立木制品加工厂(生产各类实木家具产品)及原料基地。公司将根据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政府提供的林地面积分期进行投资,计划累计总投资10.8亿元人民币。
(一)、江西省遂川县林业局将商品林面积约20万亩(按实际面积计算)转让给本公司,林地、林木投资经营期限为25年左右。
1、林地租赁费和林木转让价格
a、林地租赁费以过户到本公司或本公司在遂川注册的公司名下之年起从第四年开始计算,每亩每年为人民币20元,如属国有林地租赁费全额返还给本公司。
b、活立木蓄积每立方米人民币250元。 转让区域内部分未成林的林木由本公司按区划的小班单位面积350元/亩计付款给遂川县林业局,未成林的地块由本公司和遂川县林业局双方确认。
2、林地基本情况
商品林面积约20万亩(按实际面积计算),为国户联营造林,林木基本为可采伐的成熟林,林木种类主要为杉木及少量松木。
3、林地租赁及林木转让的交付期限
遂川县林业局在森林资源评估单位出具首期拟流转的森林资源勘察评估报告的2个月内分批将 7.5 万亩林地、林木办理好权属变更手续并交付给本公司经营管理。 在2009年至2010年将剩余12.5万亩林地、林木办理好权属变更手续并交付给本公司经营管理。若实际面积大于或小于20万亩,按实际办理权属变更面积计。
4、林木的采伐指标
遂川县林业局根据本公司转让的林木蓄积总量及租赁的林地面积依法落实本公司的采伐指标,确保本公司首期流转面积每年不低于3万立方米的采伐指标,以后视本公司林地租赁面积及林木蓄积量的增加相应增加采伐指标,并按照上述相应指标为本公司核发采伐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5、审批程序
公司与林场、村民委员会签订林木转让和林地租赁意向书,林木转让和林地租赁由当地林业部门分期分批分村户流转,由林业主管部门遂川县林业局按权限规定逐次进行审批。
(二)、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政府以公开出让方式提供500亩工业项目生产用地,地点位于遂川县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生产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具体准确位置和实际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土地每亩为人民币5.6万元。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能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董事会授权公司签订有关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江西省遂川县设立两家子公司的议案》。
本着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在江西省遂川县设立两家子公司,每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手续由公司有关部门办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