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08 年 7 月 4 日、7 月 7 日和 7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至目前,公司将启动定向发行融资计划,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08 年 7 月 4 日、7 月 7 日和 7 月 8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鉴于房地产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结合公司主业的发展需要,公司正在探讨再融资计划,目前已处于筹划阶段,正与各相关中介机构筹划筹资方案,拟以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现金认购方式进行筹资,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计划于 7 月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与定向发行有关的各项议案。公司除上述融资计划尚在论证外,无其他任何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3、除公司将于近期启动定向发行融资计划外,未来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于2008年7月9日起停牌,待7月14日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董事会公告。
三、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