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作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5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有关本次会议的具体事宜如下:
1、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2008年7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
5、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08年7月11日上午9:30至下午4:00
5、登记地点:南京东路720号,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三楼(商场内楼梯可直达)
6、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579号,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58352625、(021)50812727*8624、8607
3、传真:021 — 58352620
4、联系人:张黎云、刘启超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上海市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预期半天。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616 | 食品投票 | 3 | A股 |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第一食品 | 1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元 |
2 |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2元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 3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第一食品”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提交的第1个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16 | 买入 | 1元 | 1股 |
2、如某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则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16 | 买入 | 1元 | 2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或者申报不全的均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
股东帐户: 住址:
持有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股
代理人: 身份证:
住址: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08年7月18日召开的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注:请在[ ]内打〇选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〇选择,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该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