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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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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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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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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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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08年07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08-2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于2008 年7 月8日、7 月9日和7 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本公告发布后,于2008年7月11日开市后一小时复牌。

      二、相关情况的说明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公共传媒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不存在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2、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未披露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条、7.6条规定,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本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