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第C12版、《上海证券报》第A5版公告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1日9时在“平高宾馆”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167,813,885股,占平高电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1,243,176股的32.82%。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167,813,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同意按《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修改公司章程。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8年7月11日修订)》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赞成51,711,53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100%(关联股东平高集团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分别续签和修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短期授信担保的议案》:
赞成162,582,824股,反对0股,弃权5,231,061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96.88%;
同意公司为许继电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办理的壹年期短期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一次性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长韩海林先生代表公司在合同、契约及与融资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赞成162,582,824股,反对0股,弃权5,231,061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96.88%;
同意公司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在互保额度内相互为对方在银行取得借款和银行承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互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为贰年,并授权董事长韩海林先生代表公司在合同、契约及与融资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王半牧律师和汪华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2日
附件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5,173,697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1,243,176元。”
2、“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1,95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本变动历史如下:……”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11,243,17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本变动历史如下:……”
本条最后新增如下一段内容:“经公司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以2007年末总股本365,173,6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46,069,47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11,243,176股。”
3、“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修改为“公司设副总经理4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