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008年7月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3.31%的股权)《关于提请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见附件一),要求公司将《关于聘请 2008 年度中期审计机构的提案》提请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请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已于2008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1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人,代表股份92,678,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公司董事刘志江、武守富、王伟、司国晨,监事陆洋、曹玲,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志江先生主持,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仕名”)3.7亿元授信提供担保。
(2)同意中天仕名提供以下对外担保:
1)为天津院有限公司3亿元授信提供担保。
2)中天仕名(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2,000万元为到期续展;为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2,000万元为到期续展;为常熟仕名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26120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反对票6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08 年度中期审计机构的提案》
同意聘请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中期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高于七十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26788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孙钢宏、范朝霞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