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9日以书面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 人。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刘锡汉先生、叶生威先生、方卫建先生、毛永德先生、楼小云先生、粟道康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严新平、方怀瑾、胡正良先生审议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6艘45000吨级沿海散货船舶的议案》。
公司拟采取70%的银行贷款加自有资金,在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建造6艘45000吨级沿海散货船从事国内沿海及海进江矿石和煤炭运输,以增强公司抗风险和持续发展能力。预计项目单船合同价2.82亿元人民币,项目总合同价为16.9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上述三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08-26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8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5人,实际有效表决票5票。监事会主席唐祖鹏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6艘45000吨级沿海散货船舶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08-27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中国长航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本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长航集团”)、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际”)等共同投资设立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核准的名称为准)。
● 关联人回避事宜
鉴于长航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84,006,837股,持股比例为27.27%。因此,本次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本次拟设立的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尚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与长航集团、交银国际等共同投资设立国投财务有限公司。鉴于长航集团是本公司的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84,006,837股,持股比例为27.27%。因此,本次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2008年7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投资参股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达6000万元,但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因此,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二、共同投资计划涉及的关联方介绍
(一)长航集团:是我国内河最大的骨干航运企业集团,以江海联运为核心能力,是我国航运企业中唯一能实现远洋、沿海、长江、运河全程物流服务的航运企业,也是国家首批57家试点企业集团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之一,现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日期:1950年。注册资本:261,849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锡汉。经营范围:长江干线和干支直达、江海直达、沿海、近洋、远洋货物的干散货、石油、液化气、集装箱运输,同时经营长江干线客运、国内外旅游等业务。
(二)长航集团船舶重工总公司:系长航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15日,注册资本75,276.2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文德。经营范围:船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化工机械设备设计、制造、维修;工程总承包;空调、制冷系统设计、安装、维修;船舶销售;物资供应(国家专控除外),技术咨询,旅行服务,水上加油加水及生活用品供应,装潢设计、安装,房屋建筑、维修。
(三)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系长航集团控股子公司,长航集团持股比例48.84%,公司注册资本894,811,483.00元。法定代表人:刘锡汉。公司经营范围:石油及制品、化学制品及其他货物仓储、运输,船舶代理,船舶技术服务、修理,拆船;工业生产资料、石油及制品、化学产品、百货、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建筑材料、通信器材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四)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系长航集团与中石化合资联营,长航集团股比50%,年燃油销售量突破180万吨,占长江水上燃油销售量的60%以上。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月7日。注册资本:3.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邹晓瑜。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油制品、淡水的销售、仓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料供应;房屋及船舶租赁;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中介服务。
(五)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系长航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日期:1975年10月1日。注册资本:113,16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涛。经营范围:长江航线石油及其制品储运业务。
(六)上海长江轮船公司:系长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52年,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路。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干线及其支流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长江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长江中下游普通客船运输,黄浦江旅游客船运输(以上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1日)。长江中下游客货运输。国内沿海货物运输。江海直达货物运输业务。近洋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有效期至2010年12月10日),各项旅客服务,修造船、汽车货运。附设分支机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七)深圳长航滚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系长航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成立日期:198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68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锡汉。经营范围:从事近洋国际货物运输;深圳与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港口间的货物;销售各类船用机械及配件、化工产品及船用电器;柴油机修理;仪表修理业务;沿海船舶机务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配给、管理;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船舶买卖、租赁以及其它船舶资产管理、机务、海务和安排维修;船员招聘、训练和配备;保证船舶技术状况和正常航行的其他服务。
(八)交银国际:是在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基础上引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东组建的,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持有85%的股份,湖北省财政厅持有15%的股份,成为国内首家由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的信托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设立的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章程和出资协议尚未签署),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一)拟投资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拟设立的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股东均以现金出资。本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出资比例1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出资方、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方单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长航集团 | 13000 | 26.00 |
2 | 长航集团船舶重工总公司 | ¥7000+$500 | 21.00 |
3 |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 ¥7000+$500 | 21.00 |
4 |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12.00 |
5 |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 2500 | 5.00 |
6 |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 | 2000 | 4.00 |
7 | 上海长江轮船公司 | 1500 | 3.00 |
8 | 深圳长航滚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3.00 |
9 | 交银国际 | 2500 | 5.00 |
合 计 | 50000 | 100 |
(二)拟投资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拟设立公司的经营期限
拟设立的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公司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期限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平台的互补作用,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事前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市场化选择,有利于拓宽公司投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拟投资设立公司还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及说明事项
1、由于出资方较多,待各方分别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后,将共同签署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和出资协议;
2、本次拟设立的中国长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尚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
3、本次投资的有关事项公司将分阶段披露。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临2008-28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 2.0亿元人民币
● 2008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交通")经营发展的需要,2008年7月14日,公司召开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为长江交通向民生银行申请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一年期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叶生威
注册资本:人民币2.47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长江中下游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物物流服务(不含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经营的事项);对交通环保产业、交通科技产业的投资;国内沿海、长江干线及其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有效期至2008年10月31日);高新科技产品研制、开发及应用;船舶租赁(不含融资租赁)、销售、维修及制造(需持有关证件经营的除外)及技术开发。
长江交通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6日,现公司持有其89%股份。截止2008年3月,长江交通资产总额14.12亿元,负债总额4.6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3%, 1-3月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854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1年(自2008年相关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
计划发生担保金额:2.0亿元人民币
反担保情况: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长江交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预期良好,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3.0亿元,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9.9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2008年1-3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08-29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造6艘45000吨级沿海
散货船舶的重大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将于近期签约建造6艘45000吨级散货远洋船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巩固现有国内沿海、长江沿线运输,改善公司运力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一、交易概述
2008年7月14日,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6艘45000吨级沿海散货船舶的议案》,公司委托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建造6艘45000吨级沿海散货船。其中单船合同价为2.82亿元人民币,项目总合同价为16.92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交易对方: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名称: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法定代表人:李天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14792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字211403120760100
主营业务:船舶制造,出口企业自产的民用船舶及配件,金属结构,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金属结构件制造、安装、轧钢、技术开发、咨询,修船。
主要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船型:钢质船体,载重量为45000吨的散货船
数量:6艘
船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交易金额:单船合同价为2.82亿元人民币,项目总合同价为16.92亿元人民币。
1、付款方式:
第一期进度款为合同价格的20%,于合同生效时支付;
第二期进度款为合同价款的20%,于各船开工时支付;
第三期进度款为合同价款的20%,于各船上船台时支付;
第四期进度款为合同价款的20%,于各船下水时支付;
第五期进度款为合同价款的20%,于各船交船时支付。
2、交船时间
预计6艘船舶将分别在2011年3月底-2011年12月底间完工交付使用,其具体完工时间将在合同中明确。
3、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巩固现有国内沿海、长江沿线运输,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改善公司运力结构。
建造船舶在投入使用后,公司将增加27万载重吨散货运力,按目前市场预测,预计每艘船可为公司带来2600多万元人民币的利润,从而可提高公司散货运输船队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备查文件
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