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采取有力措施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
2008年07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昨天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可承受范围内。
近日,国家发改委在山东烟台召开稳定市场物价、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和法制工作会议。会议指出,目前粮食市场供应充足,生猪生产正在逐步恢复,肉、禽等副食品价格已高位趋稳,这些都是稳定物价的有利条件。但受国际市场大宗商品涨价、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当前价格上涨压力仍然较大。
会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可承受范围内。要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与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变动和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的连锁反应,落实好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今年以来,各级主管部门纷纷采取措施维护价格稳定。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实施价格干预、发放财政补贴,一系列范围广力度大的调控动作,突显了政府稳定物价、缓解通胀压力的决心。
北大教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夏业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虽然出现了稳定物价的有利条件,但是国际市场初级产品价格上涨对本轮物价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目前面临的物价压力仍然很大。”夏业良还表示,从紧的信贷政策是反通货膨胀的政策,但有了它也并不一定意味着物价会降。目前的物价上涨是因成本推动而引起的,想消除这个因素还需依靠节能降耗、调整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