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网上直销业务
及部分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08年7月18日起,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对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借记卡和准贷记卡的持卡人及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借记卡的持卡人开通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红利,基金代码:481006)的网上交易功能并对其申购及部分转换业务实行费率优惠,具体费率如下:
一、 农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持卡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费率优惠如下:
金额(M) | 原申购费率 | 优惠费率 |
M<100万 | 1.50% | 0.6% |
100万≤M<300万 | 1.00% | 0.6% |
300万≤M<500万 | 0.80% | 0.6% |
M ≥500万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二、 农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持卡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基金转换费由发生转换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构成。
(1)“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工银成长”之间进行转换:
持有年限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 | 0.5% |
1年(含1年)到2年 | 0 | 0.25%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2)“工银红利”转换入“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强债B”、“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或“工银货币”:
持有年限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 | 0.5% |
1年(含1年)到2年 | 0 | 0.25%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3)“工银强债A前端”转换入“工银红利”:
金额级差 | 持有年限 | 原申购补差费率 | 折后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年以内 | 0.7% | 0.60004% | 0.1% |
1年(含1年)到2年 | 0.7% | 0.60004%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7% | 0.60004% | 0 | |
100万元(含) 至300万元 | 1年以内 | 0.5% | 0.5% | 0.1% |
1年(含1年)到2年 | 0.5% | 0.5%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5% | 0.5% | 0 | |
300万元(含) 至500万元 | 1年以内 | 0.3% | 0.3% | 0.1% |
1年(含1年)到2年 | 0.3% | 0.3%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3% | 0.3% | 0 | |
500万元以上 (含500万元) | 1年以内 | 0 | 0 | 0.1% |
1年(含1年)到2年 | 0 | 0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0 |
(4)“工银添利A”转换入“工银红利”:
金额级差 | 持有年限 | 原申购补差费率 | 折后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30天(含30天)以内 | 0.7% | 0.60004% | 0.2% |
30天到1年 | 0.7% | 0.60004% | 0.1% | |
1年(含1年)到2年 | 0.7% | 0.60004%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7% | 0.60004% | 0 | |
100万元(含) 至300万元 | 30天(含30天)以内 | 0.5% | 0.5% | 0.2% |
30天到1年 | 0.5% | 0.5% | 0.1% | |
1年(含1年)到2年 | 0.5% | 0.5%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5% | 0.5% | 0 | |
300万元(含) 至500万元 | 30天(含30天)以内 | 0.3% | 0.3% | 0.2% |
30天到1年 | 0.3% | 0.3% | 0.1% | |
1年(含1年)到2年 | 0.3% | 0.3%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3% | 0.3% | 0 | |
500万元以上 (含500万元) | 30天(含30天)以内 | 0 | 0 | 0.2% |
30天到1年 | 0 | 0 | 0.1% | |
1年(含1年)到2年 | 0 | 0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0 |
(5)“工银添利B”转换入“工银红利”:
金额级差 | 原申购补差费率 | 折后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0.6% |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 1.0% | 0.6% |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8 | 0.6% |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
(6)“工银强债B”或“工银货币”转换入“工银红利”:
金额级差 | 原申购补差费率 | 折后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0.6% | 0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 1.0% | 0.6% | 0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8% | 0.6% | 0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0 |
三、建行借记卡持卡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费率优惠如下:
金额(M) | 原申购费率 | 优惠费率 |
M<100万 | 1.5% | 1.2% |
100万≤M<300万 | 1.0% | 0.8% |
300万≤M<500万 | 0.8% | 0.64% |
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建行借记卡持卡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转换暂不实行转换费率优惠。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调整申购费率结构的公告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08年7月18日转为开放式基金,接受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申请。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经征求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原申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 费率标准 | |
申购费 | M<100万 | 1.5% |
100万≤ M<500万 | 1.0% | |
M ≥ 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调整后的申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 费率标准 | |
申购费 | M<100万 | 1.5% |
100万≤ M<300万 | 1.0% | |
300万≤ M<500万 | 0.8% | |
M ≥ 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上述申购费率的调整,本公司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调整方案自2008年7月18日起生效。自当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按新的申购费率结构处理投资者的申购业务申请。同时,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也将按照新的申购费率结构计算申购补差费(详见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www.icbccs.com.cn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转为开放式基金并开始办理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08年7月18日转为开放式基金,并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7月18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限为1年,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将转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封闭期为2007年7月18日至2008年7月17日,自2008年7月18日起,本基金将转型为开放式基金。
2、自2008年7月18日起,本基金为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 7月10日《上海证券报》和7月11日《证券时报》的《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4、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相关业务的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一、销售机构和新增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网上交易地址为www.icbccs.com.cn。
除上述8家代销机构,根据本公司与各代销机构签定的代销协议,自2008年7月18日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代销机构增加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新增的18家代销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电话:010-66226044、66223251
传真:010-66226045、66226047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电话:010-58351666
联系人:李群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6、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联系人: 周勤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82080714
客服电话: 95501
网址: www.sdb.com.cn
7、 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000
传真:(010)68561260,68561290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8、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51803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电话:010-8418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93
传真:025-84579879
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
1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邮政编码:230001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程维
联系电话:0551-2207936
传真电话:0551-2207965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4008888777
安徽省:9688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2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7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注册资本:15.1亿元人民币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82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网址:http://www.axzq.com.cn
1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7、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19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18、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申购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申购和赎回的数额要求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或者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四、申购和赎回费率
1、本基金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根据本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发布的《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调整申购费率结构的公告》,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费用种类 | 申购金额(M) | |
申购费 | M<100万 | 1.5% |
100万≤M<300万 | 1.0% | |
300万≤M<500万 | 0.8% | |
500万≤M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 费率标准 | |
赎回费 | 持有期<1年 | 0.5% |
1年≤持有期<2年 | 0.25% | |
持有期≥2年 | 0 |
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开放申购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开办基金份额申购业务之后,在每个开放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转换业务相关情况
本基金自2008年7月18日起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价值”)、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工银货币”)、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平衡”)、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成长”)、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以下简称“工银强债A前端”)、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强债B”)、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A”)、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B”)之间的转换。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货币、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强债B、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之间的转换业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之间的转换业务,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货币、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与之间的转换业务,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工银红利与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之间的转换业务,中国光大银行开通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强债B之间的转换业务。
如上述业务办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基金的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目前,工银红利、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和工银成长均只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工银货币的收费模式目前也默认为前端收费模式。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转入基金时,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工银红利与工银货币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工银货币转入 工银红利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 |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0 |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 1.0% | 0 |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8% | 0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1000元/笔 | 0 |
工银红利转入工银货币 | 持有期限 | 转换费率 | |
赎回费率 | 申购补差费率 | ||
1年以内 | 0.5% | 0 | |
1年(含1年)到2年 | 0.25% | 0 |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6、工银红利与偏股型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之间的转换 | 持有期限 | 转换费率 | |
赎回费率 | 申购补差费率 | ||
1年以内 | 0.5% | 0 | |
1年(含1年)到2年 | 0.25% | 0 |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7、工银红利与债券型基金之间的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工银红利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添利A、工银强债B、工银添利B
工银红利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或工银添利A、工银强债B、工银添利B | 持有期限 | 转换费率 | |
赎回费率 | 申购补差费率 | ||
1年以内 | 0.5% | 0 | |
1年(含1年)到2年 | 0.25% | 0 |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2)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红利
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红利 | 转换费率 | ||
转换金额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0.7% | 持有时间1年以内为0.1%,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2年以内为0.05%,2年以上(含2年)为0 |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 0.5% |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3%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0 |
(3)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红利
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红利 | 转换费率 | ||
转换金额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0.7% | 持有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30天以上1年以内为0.1%,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2年以内为0.05%,2年以上(含两年)为0 |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 0.5% |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3%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0 |
(4)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红利
工银强债B转入 工银红利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 |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0 |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 1.0% | 0 |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8% | 0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1000元/笔 | 0 |
(5)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红利
工银添利B转入 工银红利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 |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 1.0% |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8%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1000元/笔 |
8、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9、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如遇旗下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包括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公告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则基金转换时的申购补差费按照优惠后的费率计算,但对于通过代销机构网上交易提起的基金转换申请,如本公司未作特别说明,将不适用优惠费率。
11、如遇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转换的业务规则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工银瑞信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为准。
七、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5869891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八、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