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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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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局:
    集体林权5年时间承包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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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局:集体林权5年时间承包到户
    2008年07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昨天了解到,我国将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昨天,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集体林权制度虽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发展。

      据了解,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是核心,通过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从而把林地真正变成农户的生产资料。

      在明晰产权中,必须维护林地承包经营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意见》明确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一政策符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进一步表明党的农村政策长久不变;同时要保持初始承包的稳定性,要采取措施稳定农民自我经营,要充分尊重历史,已依法明确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要予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