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4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向全体参会人员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李秉骥先生、程汉川先生、赵鹏先生、刘翔宇先生、张万启先生、陈雄先生、陈建元先生、赵述泽先生、陈细辉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防范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自查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报告发表意见:经审慎核查,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自查和整改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报告中的整改计划切实可行,可有效地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审议通过了《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