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谈股论金
  • A8:理财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2:信息大全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2008 年 7 月 1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21版:信息披露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继续冻结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5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8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00万元。

      现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00万元。

      2、原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195.5万股;向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发行480万股;向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发行250万股;向自然人孙建江发行574.5万股;向自然人邵志明发行500万股;2004年6月9日,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3,000万股,2006年5月9日,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600万股。

      现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195.5万股;向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发行480万股;向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发行250万股;向自然人孙建江发行574.5万股;向自然人邵志明发行500万股;2004年6月9日,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3,000万股,2006年5月9日,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600万股,2008年5月6日,经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800万股。

      3、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000,000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6,000,000股。

      现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4,000,000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4,000,000股。

      4、原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现改为: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议案需提请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8-027的公司公告。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200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未完成的情况,整改报告中所有整改事项均已完成。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8-028的公司公告。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8-029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6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8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周燕女士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逐项审议并通讯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7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证监会上市部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与要求,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形成了以下的自查报告:

      一、违规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

      经自查,自2007年年初到2008年6月底,未发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二、规范运作情况的自查

      依据浙江监管局的文件要求,公司对照 2007 年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公司认为: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较健全,运作比较规范,但在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1、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运作方面。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三个专业委员会均以独立董事为主,能够对公司在审计监督、考核激励、高管人员提名等方面的决策提出建议,但在日常的决策中,除必须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的事项外,一般情况下都是董事会集体共同决策,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凸现。公司将制定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作用的方式和程序,对公司内部审计、年度考核、高管人员的变动,都要由各专业委员会进行深入调查,并发表各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以达到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专业职能作用,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的目的。

      2、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如何在保证合规的前提下处理好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关系,仍是公司需要继续学习的功课。为适应新形势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手段和方法,除继续通过专人专岗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在公司网站开辟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举办投资者交流会、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等多种形式外,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着重加强投资者现场调研接待工作的细化和规范,做好承诺书的签署和接待记录工作,完善投资者接待规程,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年8月29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对精工科技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 [2007]129号)的文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存在的不足。收到通知后,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有关情况,并逐项认真研究了整改措施。200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未完成的情况,整改报告中所有整改事项均已完成。相关说明及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2008年2月22日,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以满足公司发展中对经营风险的规避,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2008年7月15日,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进行了制度化规定,对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公司对《章程》、三会工作规则、财务制度、人力资源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持续地修订和完善。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该规范,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与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完整性,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的合法合规。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以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经营层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2008年5月,公司组织部分董事、监事参加了由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举办的2008年第一期董、监事培训班,并通过了相关考试,获取了资格证书。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先后参加了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资格证书。今后,公司仍将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进行内部培训和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培训,进一步强化和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规范运作和诚信意识的认识和理解,牢固树立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理念,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3、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负责人进一步系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子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在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并将有关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董事会秘书。对于投资机构(个人)来公司调研或新闻单位来访,公司已按照要求先行与其签署相关承诺书,并要求至少两人以上接待并且专人全程陪同;对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重要信息是否属于需要披露的可能引起股价产生波动的重大信息,公司将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咨询,以便有效选择信息披露方式和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已经明确规定公布信息的最终审核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凡是对外披露信息的(包括在公司网站、企业报纸等方面),均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审核把关和监督信息发布。

      以上为公司“进一步推进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监管局的有关规定,以本次治理与规范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增强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规范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做好公司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8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29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对精工科技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 [2007]129号)的文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存在的不足。收到通知后,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有关情况,并逐项认真研究了整改措施。200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未完成的情况,整改报告中所有整改事项均已完成。相关说明及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2008年2月22日,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以满足公司发展中对经营风险的规避,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2008年7月15日,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进行了制度化规定,对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公司对《章程》、三会工作规则、财务制度、人力资源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持续地修订和完善。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该规范,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与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完整性,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的合法合规。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以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经营层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2008年5月,公司组织部分董事、监事参加了由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举办的2008年第一期董、监事培训班,并通过了相关考试,获取了资格证书。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先后参加了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资格证书。今后,公司仍将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进行内部培训和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培训,进一步强化和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规范运作和诚信意识的认识和理解,牢固树立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理念,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3、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负责人进一步系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子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在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并将有关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董事会秘书。对于投资机构(个人)来公司调研或新闻单位来访,公司已按照要求先行与其签署相关承诺书,并要求至少两人以上接待并且专人全程陪同;对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重要信息是否属于需要披露的可能引起股价产生波动的重大信息,公司将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咨询,以便有效选择信息披露方式和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已经明确规定公布信息的最终审核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凡是对外披露信息的(包括在公司网站、企业报纸等方面),均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审核把关和监督信息发布。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9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时间及地点为:

      1、会议时间:2008年8月9日上午10:00时开始,会议时间为半天。

      2、会议地点:浙江绍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08年8月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8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以8月8日16: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绍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联系电话:0575-84138692

      传真:0575-84886600

      邮编:312030。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8年8月5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06精工科技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