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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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4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24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16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1日
●除息日:2008年7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5日
一、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6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末总股本362446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698719.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24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1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4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1日
2、除息日:2008年7月2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7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1-53023456-609
联系传真:021-63141103
联系地址:上海市卢湾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1-13楼
邮政编码:20002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