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机购买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7月15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及国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国航进出口公司”)与波音公司签订飞机购买协议,向波音公司购买15架波音777飞机和30架波音737飞机(以下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国航进出口公司与波音公司签订飞机购买协议,向波音公司购买15架波音777飞机和30架波音737飞机。
2. 交易各方
1) 本公司,作为买方,主要业务为航空客运、航空货运及航空相关服务;
2) 国航进出口公司,作为本公司的进口代理,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波音公司,作为卖方,是一家于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业务之一为飞机制造。
本公司确认,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波音公司及其各最终权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均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3. 交易标的
15架波音777飞机和30架波音737飞机。
4. 交易对价及定价情况
飞机的基本价格包括机身、附加部件及引擎的价格。波音飞机的基本价格合计约为6,300,000,000美元,实际飞机价格需按公式计算后予以调升。波音公司以贷项备忘录的形式给予本公司较大的价格优惠,本公司可使用贷项备忘录支付波音飞机的最后交付款项,或者购买波音公司产品及服务。该贷项备忘录是协议各方经公平磋商后确定的,因此购买波音飞机的实际代价低于前述的飞机基本价格。
本次交易的协议是根据行业惯例协商订立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获的价格优惠与2006年4月19日本公司与波音公司进行的飞机购买交易中本公司所获的价格优惠相当。本公司相信本次交易所获价格优惠对本公司机队的单位经营成本没有重大影响。
5. 付款及交付
本次交易的对价将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前述45架波音飞机计划于2011年初至2015年分批交付予本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将以业务营运、商业银行贷款、本公司其它融资工具所得现金为本次交易提供资金。本公司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或业务运营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本次交易的进行交易的理由及益处
不考虑本公司可能基于市场环境和机龄而对机队作出的调整,以本公司2007年的可用吨公里计算,本次交易将使本公司运力增长约35%。本次交易将巩固北京的交通枢纽地位,并提高以北京为出发点的多条国内和国际航线的航班频率。本公司预期波音飞机将带来更具成本效益的表现,并为乘客提供更舒适的服务。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呈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