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福布斯中文网站发布了2008中国上市公司最差、最佳、最贵老板排行榜,其中《2008中国上市公司最差老板排行榜》中,10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榜上有名。
这起码从数据上看,《福布斯》的评选还是比较严谨的。这次推出中国A股上市公司最佳和最差老板调查,在过去的3年间,入选最佳老板榜单的25家企业的高管为股东带来了平均18.2%的ROE(净资产回报率),而他们所处行业的平均ROE仅为9.3%。这些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平均年薪的中位数为37万元。入选最差老板榜单的10家企业的高管则表现糟糕,过去3年他们领导公司的平均净资产回报率低达-54.5%,而他们却依然领取了30万元的平均薪酬,2007年平均薪资竟达32.5万元。亦即是说,为什么评他们“最差”,是因为他们的收入和他们领导公司的平均净资产回报率“背道而驰”,收入与绩效严重不符。
相关媒体就此采访了这10家上榜企业的相关人士,一些企业纷纷表示了不满,并进行了辩驳,认为福布斯的排行没有科学性。福布斯的相关人士却认为,ROE是最能衡量上市公司给投资者带来回报率的指标。将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的薪酬作为一项指标,是希望用来对比职业经理人在上市公司业绩中发挥的作用,希望有更多的职业经理人能带领中国的企业走出来。据此看来,人家评“最差老板”,好像并非为了出我们的“洋相”,但其间,有没有一点“忠言逆耳”的味道,我认为值得品味。
由此,想到了“信托责任”的问题。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关系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的权利义务构成,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围绕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而展开。说得再平实一点,就是指张三基于对李四的信任,将财产权委托给李四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责任由此产生,它是指李四(受托人)对张三(委托人)所负有的严格按张三的意愿(而不是李四的意愿)管理财产的责任。投资者(或者说股东)给了你高收益,你却没有为股东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甚至比同行业的平均净资产回报率低出一大截,尽管可能有诸多客观因素,但“信托责任”的缺失,是无论如何回避不了的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评选最差老板,也不失为是一个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