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稽查局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2008年07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2年以来,保监会共依法处罚违法违规机构3280个次、人员1586人次”,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昨日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
吴定富指出,要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提高科学监管的水平,以提高监管能力为重点,优化保险监管部门资源配置,努力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为此,保监会将设立稽查局和培训中心,并将设立稽查委员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四个非常设机构。据悉,设立稽查局和培训中心的目的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管干部和高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稽查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保险业综合性检查和违法违规案件立案查办等工作,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培训中心主要负责承办保监会机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保险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同时,为了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监管资源、避免监管真空,保监会将设立稽查委员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四个非常设机构,对相关领域的工作加强协调,强化执行力。坚持权责一致,在赋予各部门职能的同时,明确承担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完善行政问责制,加强责任追究。“检查和处罚是分离的”,吴定富表示。
吴定富强调,保监会机关和各保监局要加强上下联动,保监会机关各部门要加强横向协作,保险监管部门和其他监管机构、社会组织要实现内外并举,形成有机互补、良性互动关系。据了解,保监会要加强非现场监管,建立完善保险监管的预警机制。通过建立识别、评价、控制的监管预警机制,对市场的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防范,增强监管的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