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增加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16日上午9时在成都顺城大道古中寺街8号新华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08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出席会议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 16883.09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4195.1376万股的26.30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平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都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以8996万元的价格收购北京都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40%的股权;同意公司对本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瑞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本协议获取的北京都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30%的股权进行托管。
因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另一关联股东深圳市瑞松投资有限公司未参加会议。故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为5722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5722万股, 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4 股票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08-033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16日上午在成都新华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董事肖十因公出差无法参会,委托董事长杨学平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张连仲先生已离职,决定推举独立董事白有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