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7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此次会议于2008年7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情况报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情况报告》全文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鉴于2007年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申请的贷款授信额度已到期,公司拟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壹拾贰个月。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因此公司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上述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