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通讯表决)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与2008年7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三次临时董事会通知,并于7月17日进行了通讯表决。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十一人,截止2008年7月17日收回有效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经统计,参加通讯表决的11位董事,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公司《关于继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说明》议案:
经表决,参加通讯表决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并同意在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报告》议案:
随着公司的发展,产品逐步向上下游产品链延伸,产品门类日益增加。海外市场的份额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市场的需求特别海外市场更是由原来的单台机组向成套供应方式转变。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公司持续的发展,公司拟对现登记的经营范围申请变更。
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汽轮机、燃气轮机、其他旋转类及往复类机械设备及辅助设备、备品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成套、售后服务、进出口贸易。
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汽轮机、燃气轮机等旋转类、往复类机械设备及辅机设备、备品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发电、工业驱动、工业透平等领域的工程成套设备的销售和服务及进出口贸易。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表决,参加通讯表决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并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所以,同意待合适的时候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