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8年7月17日上午10时在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楼江跃、张霞、陈侠、王泽霞、孙笑侠、陈凌、陈昌志、金德钟、朱文革亲自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楼江跃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江跃、金德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08-2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08-2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根据公司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和公司2007年度高管薪酬支付情况,各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确定如下:
职 务 | 基本年薪(万元人民币) |
总 经 理 | 25-30 |
副总经理 | 20-28 |
财务负责人 | 20-28 |
董事会秘书 | 20-28 |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调整及发放奖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08-30。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提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8-2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 8.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次互保金额限制
●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933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8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提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担保金额为8.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还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2月5日
住所:杭州市湖滨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楼忠福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78.11亿元,负债总额139.84亿元,净资产17.53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8.3亿元人民币;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上额限制。目前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已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5.9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与控股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控股集团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共计提供5.93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本次互保仍需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担保,被担保方以其所有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并在实施后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详细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被担保方进行互保,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有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我们已提醒公司,减少对外担保总额,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新《公司法》和《证券法》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33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8-2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6,6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8.933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8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为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6,6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至2009年8月6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还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3月9日
住所:杭州市文三路252号
法定代表人:钭秀芳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材、金属材料、机电设备、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安全防范设备、照明灯饰、卫浴设备、楼宇智能设备销售、设备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持股比例2.15%。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7,948.02万元,负债总额22,513.56万元,净资产15,434.46万元。2007年度净利润461.78万元。
企业信用等级:AAA级。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至2009年8月6日;
3、担保余额:不超过6,600万元人民币;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存在长期良好的担保合作关系,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到期的借款均按时归还,企业信用等级AAA,具有良好的资信度,资产、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33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8-3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8月6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
2、 关于为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08年7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8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九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吴鑫、赵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审议《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2、审议《关于为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