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产权市场法规制度建设、产权价值的评估以及监管体制的建立等还在逐步建设中,受此影响,产权市场的定位至今还是模糊不清。”昨日,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研究室巡视员王连洲在北京大学召开的《中国产权市场发展研究圆桌论坛暨开题仪式》上表示。他认为,要发展产权市场,首先应解决市场的定位问题。
王连洲认为,我国产权市场的发展对于完善健全多层次、多种类、多产品的资本市场,提高各类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促进产权公平、公正、透明地转让、交易流通,抑制或防范产权交易流通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产权市场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一样,都是资本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基于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程度比较低,资本的形态绝大多数应该说还是实物形态或者非标准化的证券形式存在,而要实现这种资本的流通转让,更需要在产权市场上进行。因此,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非产权市场莫属。所以,产权市场的发展壮大更有其必要性。
但是目前,全国200多家产权交易所在隶属关系上有的归财政部门,有的归国资委,有的归其他部门;从组织形式来说,有的是公司制,有的是单位等等;交易程序方面也是粗细有别,详略不一;交易规则,交易对象也不一样,有的是实物资本交易,有的只作非标准化的股权资本交易,也有的两者兼而有之;加之诚信环境不良、产权市场买卖双方局限于特定的区域或人群,也影响了产权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鉴于此,如何规范健康发展的产权市场是摆在大家面前的重要课题。
王连洲认为,发展产权市场,应解决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解决市场的定位问题,应该明确,产权市场是为实物性的资本、非标准化的证券资本提供的交易流通平台;二是要研发和建立产权市场与证券市场两个市场的产品互相流通的渠道,实现产权上市流通;三是健全和完善产权市场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四是进一步扩大交易品种;五是扩大产权市场服务;六是积极探索和开发适应多种产品品种交易特性的交易机制;七是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产权市场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