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陆冬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持续整改情况的说明》。
《关于公司治理持续整改情况的说明》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2008年4月22日,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50,062,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上述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08年6月13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须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计算,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948.48万股调整为1,233.024万股,行权价格由5.62元调整为4.25元。其中对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将谢瑾琨先生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48.044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4.25元。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谢瑾琨先生回避表决。
2、将罗仕万先生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48.044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4.25元。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仕万先生回避表决。
3、将叶立君先生、郑福华先生、施加民先生、张祖兴先生、蔡礼永先生、沈利勇先生、陈国贵先生股票期权数量均调整为133.848万份,行权价格均调整为4.25元。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伟星股份《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得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系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该等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并以部分房地产作抵押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并同意将公司位于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两水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号为:临城国用(2004)第5086号、临海市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18263号)抵押给工商银行作为担保。以上贷款及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有关贷款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两年内公司可循环办理以上贷款和抵押担保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