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08-06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7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举手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现场实到董事5名,独立董事蔡弘女士、朱维平先生和马越英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整改情况的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95.5%的子公司——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实现跨区域发展,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拟投资1000万元,在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设立一全资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销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