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增加对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出资事项
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对呼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事项,决议内容为:呼准铁路公司各股东单位经过协商,在公司原有6亿元注册资本金的基础上,新增注册资本金6亿元,将注册资本总额增加至12亿元。新增资金由呼准铁路公司各股东按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新增第一批资本金3亿元在呼准铁路公司股东会批准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到位,各股东中如有资本金不能按期到位者,将视为该股东放弃对新增资本金的认购权,呼准铁路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认购权,并在完成认购之后按实际出资调整股东股权比例。公司决定按65%的股权比例新增第一批出资19500万元,新增第二批资本金的到位时间和额度根据项目审批及工程进度需要逐步到位。
现根据决议内容呼准铁路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紧张暂不出资,为了加快呼准铁路有限公司电气化改造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建设进程,尽快提升呼准铁路公司的运能,公司决定增加该部分出资共96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65%调增为75.67%。
二、关于公司参股子公司巴彦淖尔市万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事项
巴彦淖尔市万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23000万元,实收资本17020万元,经营范围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出资4255万元,占实收资本的25%。因该公司部分股东出资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并且该地区的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经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果为收回现金169,200,000元,净损失1,000,000元,本公司按25%的股权比例形成损失250,000元,其余投资款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8—01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
关于公司法人治理整改情况说明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8年7月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