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
3、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11日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樊政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37人,代表股份1,675,959,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0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2人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675,95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4,560,7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旭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