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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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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营运数据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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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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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2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国柱先生提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三、《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8年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27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08-26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25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英才先生提议,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啤酒大麦原料的收购,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其提交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26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 年8月7日(星期四)10: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08 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8 年8月4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 年8 月4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登记方式:电话或传真

      9、登记时间:2008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1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以及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738543   股票简称:莫高投票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序号,1.00 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15-16层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晓宇

      联系电话:0931-8432880

      传   真:0931-8439543

      邮政编码:730030

      2、会议费用: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8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27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国柱先生提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08年6月,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验字[2008]6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08年6月23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0,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979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啤酒大麦原料的收购,总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徐浩桐、王兴学、毕阳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不超过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啤酒大麦原料的收购,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啤酒大麦原料的收购,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莫高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收购啤酒大麦原料之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莫高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该事项尚须经莫高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28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规范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它用途。

      二、开户银行应当每月5日前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首创证券。

      三、首创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并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四、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首创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首创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首创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