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者“本公司”)根据本公司2008年7月18日董事会决议,决定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8月26日下午14:30
3、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 15:00至2008年8月26日15:00
4、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海洋石油大厦504室
5、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也可以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
二、 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批准本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COSL Norwegian AS 收购挪威 AWILCO OFFSHORE ASA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的议案(“收购建议”,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刊发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即: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根据《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收购建议。(有关收购建议中的以下内容:(1)收购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2)交易价格;(3)定价方式或者定价依据;(4)收购先决条件;(5)目标股份办理权属转移的相关事项等详见《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第五章);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采取一切进一步行动及办理一切进一步事宜并签署及签订董事会认为必要、适当、适宜或权宜的所有其它或进一步文件(如有)及采取所有步骤,以执行及/或使收购建议所载的交易生效,包括同意修改、修订、补充或豁免任何与此相关而董事会认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事项,惟有关修改、修订、补充或豁免不会对该等交易的重大条款构成重大变更,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收购建议所载的融资安排的一切事宜;及授权、批准及(倘必要)追认并确认本公司董事会过往采取或批准的任何符合此等议案项下进行的任何事项的所有必要的行动。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起计算。”
三、 会议出席人员
1、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8月5日(星期二)。凡于2008年8月5日(星期二)全天交易结束时名列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投票表决。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四、 注意事项
1、 拟出席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最晚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星期二)二十四时之前,将股东名称(姓名)和股票账户卡号传真或者E-mail到指定地址(见联系方式)以供公司评估是否需要再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2、 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公司股票持有人,有权以书面委任一名或一名以上代表(不论是否一名股东)代其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凡委任多于一名代表的股东仅可于记名表决或投票表决时投票。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表,由委托人或股东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任授权人签署。委任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则该授权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就H股持有人而言,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及代表委任表格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之香港注册办事处,方为有效。就A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须于上述时限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
海洋石油大厦608B董秘与外事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电话:(010)84521685
传 真:(010)84521325
电子邮箱:Luoxuan@cnoocs.com
4、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还应出示其委托表格副本、委托书副本及该股东董事会或相应公司管理机构委派代表出席的决议副本。
5、 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任的代表须自行负担交通及住宿开支。
五、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15:00至2008年8月26日15:00 ;
2、 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2);
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3);
4、 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5、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1: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附件3: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2日
附件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08年8月26日召开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股)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
3、如受托人为会议主席,请在填写受托人的姓名时仅填写“会议主席”字样(不必填写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无需再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若需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必须事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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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2,58598884 (技术)
(上海)021-68870190
(深圳)0755-2598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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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准本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COSL Norwegian AS 收购挪威 AWILCO OFFSHORE ASA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的议案(“收购建议”,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刊发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即: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根据《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收购建议。(有关收购建议中的以下内容:(1)收购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2)交易价格;(3)定价方式或者定价依据;(4)收购先决条件;(5)目标股份办理权属转移的相关事项等详见《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第五章); | |||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采取一切进一步行动及办理一切进一步事宜并签署及签订董事会认为必要、适当、适宜或权宜的所有其它或进一步文件(如有)及采取所有步骤,以执行及/或使收购建议所载的交易生效,包括同意修改、修订、补充或豁免任何与此相关而董事会认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事项,惟有关修改、修订、补充或豁免不会对该等交易的重大条款构成重大变更,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收购建议所载的融资安排的一切事宜;及授权、批准及(倘必要)追认并确认本公司董事会过往采取或批准的任何符合此等议案项下进行的任何事项的所有必要的行动。 | |||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