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7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漯河市银鸽路中段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松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2,848,04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5.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522,30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8,325,741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8.3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逐项进行审议表决。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66,395,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反对26,231,0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弃权221,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2)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同意166,395,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反对26,286,9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弃权165,5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
(3)发行数量。
同意166,395,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反对26,231,0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弃权221,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4)发行方式。
同意166,395,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反对26,231,0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弃权221,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同意166,395,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反对26,231,0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弃权221,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6)限售期。
同意166,395,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反对26,231,0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弃权221,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7)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同意166,395,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反对26,231,0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弃权221,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166,395,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反对26,231,0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弃权221,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166,395,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反对26,231,0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弃权221,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同意166,364,1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反对26,149,7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弃权334,2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3、《关于公司分别与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逐项进行审议表决。
(1)公司与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股份认购协议
同意166,372,4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反对26,141,4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弃权334,2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2)公司与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股份认购协议
同意166,372,4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反对26,141,4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弃权334,2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66,434,1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0%;反对26,058,744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弃权355,2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董鹏、张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08—02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7月19日上午9:0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松贺先生主持,十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三名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为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壹年(详见公告临2008—025)。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08—02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总额:本次为宇通集团提供最高担保额为10,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宇通集团累计担保金额为17,890 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6,850 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3,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关于为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宇通集团是公司多年友好合作伙伴。根据宇通集团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其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壹亿元整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宇通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注册地点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法定代表人汤玉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经营、进出口贸易;水利、电力机械,金属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房屋租赁;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机械维修;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以上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资质生产、经营。
2007年度宇通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2,499,025,369.97元,负债总额为8,517,708,451.60元,资产负债率为68.15%,股东权益为3,981,316,918.37元,净利润为830,611,547.43元。
该被担保方不是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为宇通集团担保壹亿元整;
2、担保期限:为宇通集团担保期限为壹年;
3、担保方式: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中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均在董事会授权范围
以内,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要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以上担保事项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6,850 万元,占公司200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36.68%。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35%。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宇通集团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