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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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较基准=75%*新华富时A6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数据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
(2)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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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基金于2006年12月15日成立。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1、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手续费、服务费;
8、基金分红手续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第3 项至第9 项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后,基金托管人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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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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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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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基金税收
1、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文、财税字 [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字[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对基金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3) 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买卖股票按成交金额的0.1%缴纳证券交易(股票)印花税。
3、国家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所载内容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简要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及“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
5、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
6、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
7、在“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中,调整了印花税税率。
8、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增加了其他披露事项:
1) 2007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中国建设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 2008年1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旗下基金在建行推出定投业务的公告》;
3) 2008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督察长的公告》;
4) 2008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5) 2008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6) 2008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四季度报告》;
7) 2008年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8) 2008年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开放式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9) 2008年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0) 2008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深圳发展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1) 2008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中信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2) 2008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3) 2008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开通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暨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4) 2008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5) 2008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在农业银行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公告》;
16) 2008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17) 2008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与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 2008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海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9) 2008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季度报告》;
20) 2008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1) 2008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2) 2008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齐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3) 2008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4) 2008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5) 2008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银行开展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08年6月15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1日
时间 | 净值增长率 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最近三个月 | -6.99% | 1.86% | -20.01% | 2.16% | 13.02% | -0.30% |
最近六个月 | -16.71% | 1.78% | -22.70% | 1.84% | 5.99% | -0.06%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108.74% | 2.04% | 76.96% | 1.71% | 31.78% | 0.33%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 | 1.2% |
2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 | 0.8% |
500万元以上(含) | 1000元/笔 |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1 年以内(含) | 1.8% |
1 年— 3 年(含) | 1.5% |
3 年— 5 年(含) | 0.8% |
5 年以上 | 0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1 年以内(含1年) | 0.5% |
1 年— 2 年(含2年) | 0.25% |
2 年以上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