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重要提示
1、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天然气”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4号文核准。陕天然气的股票代码为002267,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不超过2,0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本次初步询价由中信证券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深交所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联系人:吕江帆,联系电话:0755-25918485),申请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应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操作,并对所有操作负责。询价对象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
5、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8年7月23日(T-6日)至2008年7月28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现场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等地参加现场推介会。
6、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2008年7月28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加网下申购和配售。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8年7月28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方可参加网下申购和配售。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7月28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7、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08年7月23日(T-6日)至2008年7月28日(T-3日)每个工作日9:30至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8、初步询价期间,原则上每一个询价对象只能提交一次报价。
9、初步询价报价时间截止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报价数据确定参与初步询价并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名单。
10、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11、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将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T-1日)及2008年7月31日(T日)9:30至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敬请投资者注意。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8年7月22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T-7 | 7月22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T-6 | 7月23日 | 开始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开始路演 |
T-4 | 7月25日 | 路演结束 |
T-3 | 7月28日 | 初步询价截止日 |
T-2 | 7月29日 |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 | 7月30日 |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起始日(9:30-15:00),网上路演 |
T | 7月31日 | 网下申购截止日、网下缴款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
T+1 | 8月1日 |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
T+2 | 8月4日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摇号抽签 |
T+3 | 8月5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08年7月23日至7月28日每个工作日9:30至15:0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及查询。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8年7月23日至7月25日,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地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为有序安排路演推介活动和及时有效发放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84049817。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2008年7月28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加网下申购和配售。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8年7月28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方可参加网下申购和配售。T日前因产品到期等原因取消配售资格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7月28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2、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3、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询价对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次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4、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5、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8年7月30日(T-1日)公告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6、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8日(T-3日)15:00,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7、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并对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及管理的配售对象信息予以确认。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小宁
住 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
电 话:029-86156119、86156198
联系人:李谦益、张蕊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电 话:(010)84588888
联系人:胡斌、徐峰、张欣亮、徐喆燕、潘峰、梅辛欣
发行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