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二、审议批准《关于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批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08-03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4月至10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2007]28号)和山东证监局《关于切实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着严谨务实、长效求真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逐步完成了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公司于2007年7月17日、2007年10月25日分别公告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文件、山东证监局《关于2008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08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作了详细部署,及时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对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日《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情况重新进行了自查,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公司自查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效果
问题一:关于制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的印章主要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管理,专人负责。印章使用虽然执行签批登记制,未出现越权审批使用的情形,但无严格的管理制度。因此,公司需制定印章管理制度,使印章使用有章可循。
整改措施及完成效果:
公司结合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进一步改进、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制定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印章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流程,明确了使用印章的责任和义务,使公司在使用公章、印鉴方面有章可循。该制度于2007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实施。
问题二:关于加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07年5月25日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由于各专门委员会成立时间较短,委员会成员对各自职能和工作细则没有全面掌握,有些需经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违背了审议程序,没有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整改措施及完成效果: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07年5月25日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07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实施。
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其职能不断得到加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要求,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为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审计委员会在2007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在会计师进场前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会计师进场后,先后两次到审计现场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公司财务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初审意见对会计报表做出相应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对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确保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对公司200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参谋作用。
提名委员会在公司2007年12月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战略委员会在公司设立子公司、收购子公司股权、对子公司增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大投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战略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持。
问题三:关于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与财务人员存在交叉兼职情况,内部审计制度尚待完善,审计部门未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整改措施及完成效果:
公司针对自查活动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了内部审计人员,解决了审计人员与财务人员交叉兼职的问题,目前公司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4人,其中1人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
公司于2007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审计部的职责和权限,从制度上规范了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作用。
问题四:关于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需持续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制度。
整改措施及完成效果:
公司加强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在积极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基础上,深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制度,尤其是加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新修订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增强了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二、对公众评议阶段监管部门提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效果
问题一: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水平,会议记录需载明发言要点
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未记录出席会议董事的发言要点。公司应按《公司章程》的要求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
整改措施及完成效果:
为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达到规范运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与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
问题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财务核算工作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已投入生产,投入使用的厂房、机器设备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公司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工作。
整改措施及完成效果:
公司根据山东证监局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在建工程的结转,增强公司的规范性和透明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08年3月末完工投产。
公司在巩固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通过2008年进一步深入自查,提高了认识,健全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深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以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完善公司治理各项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从根本上提高公司质量,严格自律:戒贪、戒躁、戒晕;勤勉尽责:尽心、尽力、尽才。努力打造规范、诚信、恒久的上市企业。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