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8年7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制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参会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办法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二、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参会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要求和云南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精神,从2007年4月起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并形成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根据2008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对《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重新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公司限期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持续整改问题取得较好成效。
附件: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
2、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