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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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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上接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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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ST黄海      公告编号:2008-041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08年7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与会人员,并于2008年7月22日8:30在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2楼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姜培生副董事长因出差未能参加会议,特委托李高平董事代行表决权。同时,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所涉修订内控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青岛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规范运作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内控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的议案》

      公司根据青岛证监局有关通知要求,全面自查了关联交易行为,并对关联交易协议(合同)进行了梳理,其中:《胶料加工承揽合同》做了重新签订,有关胶料规格、技术指标等做了重新明确;《供货协议》合同主体由黄海集团变更至青岛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供销分公司;《综合服务协议》已经不再适用,予以终止。

      同时,会议决定授权董事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专项意见。

      上述议案表决时,鞠建宏、李高平、张志刚、袁房林、王立宪、赵建广、姜培生共七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徐国君、陈波、于从滨、吕来升四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有利于各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以上关联协议内容详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8-042号)《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二○○七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青岛证监局有关通知要求,对二○○七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就有关未完事项整改事宜制定措施,出具《关于二○○七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的整改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青岛证监局所发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并采取诸多措施进行整改,如:全面梳理与完善内控制度;重新修订关联交易协议;严格关联资金往来;规范土地处置手续,解决土地证件不全问题;规范企业借贷行为;努力解决涉诉案件问题;积极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作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高管人员业务学习,增强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同意公司以此为基础出具的《关于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2008-043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提高工作绩效,根据企业发展目标与当前情况,增设经营管理办公室、监事部、安全环保部、动力分厂,并相应调整原安保部为保卫部、原设备动力部为设备管理部,及取消原综合办公室下属法规处和审计处、原全钢二分厂动力车间。

      同时,授权经理班子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落实有关机构增设与调整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搬迁技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费用,以及盘活存量资产,服务长远发展,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于去年起全面实施位于李沧区沧安路的生产厂区整体迁至城阳区棘洪滩工业园的搬迁工作,以及着手启动全钢胎及半钢胎的技改扩建项目。其中,半钢投资项目需待条件成熟后,配以可研报告等必备详实材料,再次提交相关审议与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切实抓住青岛客运二站于公司老厂区附近兴建的历史性机遇,谋求公司更快更好发展,拟将公司注册地由老厂区变更至新厂区,即:由“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迁至“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金岭工业园3号”;并将根据工商变更注册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第二条有关注册登记和营业执照等内容。同时,相应调整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项目扩建和生产扩张等发展需要,与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本着双赢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公司工业园的供热项目达到有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上述议案表决时,鞠建宏、李高平、张志刚、袁房林、王立宪、赵建广、姜培生共七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徐国君、陈波、于从滨、吕来升四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有利于各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8月14日在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2楼#5会议室召开二○○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第1、2、7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董事会公告(2008-044号)《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八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ST黄海      公告编号:2008-042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拟与青岛密炼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密炼胶公司”)签订的《胶料加工承揽合同》,和拟与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供销分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供销分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

      1、公司根据当前业务情况与发展需求,并按照与密炼胶公司于2005年9月26日订立的《胶料加工承揽合同》所定原则,拟与对方重新修订签署《胶料加工承揽合同》。

      2、公司根据当前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原与控股股东——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集团”)订立的相互提供胶布、内胎、垫带及钢胶布、胶囊、胶片等事项已经不再成立,故终止双方的《供货协议》。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有关统一物料采购、降低成本并保证供应的部署安排,拟对有关委托其所属公司——新材料供销分公司采购的钢帘线、炭黑、合成胶等生产用原料签订《供货协议》。订立原则为: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利于双方正常运作。

      3、鉴于公司当前机构与业务日益完善,原委托黄海集团的关联业务已经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综合服务事项基本不再适用。故此,原双方订立的《综合服务协议》予以终止。

      董事会拟将上述协议或合同提交公司二○○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通过后签订。鉴于黄海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密炼胶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各方均属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交易内容均属于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对这些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在关联方(黄海集团或密炼胶公司)的七名关联董事回避,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董事一致同意,且四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这些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注册资本:25,560万元

      法定代表人:鞠建宏

      经营范围:橡胶轮胎制造、销售;橡胶化工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范围经营);高新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工艺开发;修旧利废。分支经营机构: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货物进出口;汽车装饰;汽车清洗服务;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润滑脂、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2007年度的净利润为2,227万元,2007年末的净资产为37,712万元。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青岛密炼胶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金玲工业园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振华

      经营范围:橡胶轮胎及其它各种橡胶制品用混炼胶的制造与销售。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比例为40%),与本公司同属一个控股股东。该公司2007年度的净利润为15,447.31元,2007年末的净资产为73,044,593.01万元。

      (2)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供销分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办公楼701A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司振驰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2007年度的净利润为658,860.75元,2007年末的净资产为-3,144,796.99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基本情况

      1、《供货协议》

      根据协议,新材料供销分公司按要求向本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足够数量的钢丝、钢帘线、炭黑、合成胶等生产用原料;但对于非必须由对方提供的原材料即任何独立第三方可提供的原材料,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条件自由对外采购。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后将自动续展;待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胶料加工承揽合同》

      根据合同,本公司委托密炼胶公司加工其生产所需的混炼胶料,但委托加工混炼胶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专用原材料和通用原材料)由本公司委托新材料供销分公司采购或自行采购。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后将自动续展;待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供货协议》

      该协议约定,本公司与新材料供销分公司双方之间按照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销售的价格向对方提供产品,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其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的质量,并应符合对方制定的用途,在同等标准或条件下,双方应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其所需产品的提供方。

      2、《胶料加工承揽合同》该协议约定,本公司支付密炼胶公司混炼胶加工费标准如下:双方应按照胶料生产技术资料从的材料定额用量(包括规定的在途、在库损耗)和由本公司确认的材料供应价格、能源动力消耗和人工费等计算每种规格胶料的成本;胶料的加工费应以每种规格加上不高于加工成本5%利润的标准,由双方计算后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离不开与有关关联公司的业务合作,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只有制订相关制度,签订相关交易合同,促使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才能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必将使双方的业务往来更加规范,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的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有助于规范公司运作,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整合,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和长期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以上关联交易将是长期持续的而且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均由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等价有偿原则订立,该等协议的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协议内容公平合理,没有内幕交易行为,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予以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股东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之情形,以上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3、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供销分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

      5、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密炼胶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胶料加工承揽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 ST黄海      公告编号:2008-043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八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14日9:00时,会期半天。

      ●会议召开地点: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2楼#5会议室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会议签到时间为上午8:00~9:00)

      3、会议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2楼#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及听取事项

      1、审议《关于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所涉修订内控制度与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8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66041

      联 系 人:徐 骞

      联系电话:0532—84678086

      传    真:0532—84678086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编号:2008—044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运作自查自纠

      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青岛证监局所发《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青证监发[2008]13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公司积极开展了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及时认真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为加强本次规范治理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及时制定了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成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查自纠工作组并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多项措施,主要有:①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并由各分管领导参加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并下设经营、财务、综合、证券与信息共四个工作小组,由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员参加;②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组的职责和工作重点;③从2007年上市公司治理未完成事项、与控股股东和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银行借贷、诉讼与仲裁、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及其它事项共六大方面制定工作计划,提出相关要求。

      依据有关方案,及结合上交所有关年报事后审核函的整改要求,公司规范运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和四个工作小组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及整改等工作。至2008年7月12日,各项内部自查和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公司形成了《关于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的整改报告》,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将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及时公告。同时,将及时上报青岛证监局,做好迎检工作,争取顺利通过专项核查,及达到提高规范治理的目的。

      二、问题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控制度逐步健全。特别是经过2007年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得到了有效提升,并由此促进了生产经营的改善,其中产销量和营业收入均呈现大幅增长,且借助债务重组实现了近三年来的首次盈利,企业发展出现良好转机。但限于历史因素和自身局限,公司在规范治理方面仍存有一定不足,并束缚了进一步的发展。对此,公司借助此次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对内部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1、全面梳理与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根据青岛证监局《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原有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

      同时,根据以上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2、重新修订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根据青岛证监局《通知》要求,全面自查了关联交易行为,并对关联交易协议(合同)进行了梳理,其中:《胶料加工承揽合同》做了重新签订,有关胶料规格、技术指标等做了重新明确;《供货协议》合同主体由黄海集团变更至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供销公司;《综合服务协议》已经不再适用,予以终止。

      3、严格关联资金往来

      公司针对2007年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大量资金往来问题,对2008年度有关事项进行了全面核实,并于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和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对以上关联交易与债权债务往来事项进行了审议,及履行了披露程序。

      除此之外,公司还将进一步按照证券法规和内控制度有关要求,继续加强对关联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各项关联交易符合法定程序和规定标准,防止不规范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司、股东的多方利益。

      4、规范土地处置手续

      公司现有土地约计482亩,其中:老厂区155亩,工业园327亩。目前,除老厂区中的48亩用地已办好出让土地证外,其它土地均因黄海集团方面原因,导致有关证件未能及时办妥。

      (1)工业园土地证

      为发展全钢胎主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投资[2001]24号文),公司于2001—2002年起从黄海集团所属年产270万套子午胎项目中分立实施年产70万套全钢胎项目。由于当时项目立项时公司尚未上市,没有项目建设资金,故前期项目均由黄海集团组织实施,包括其中的327亩土地。

      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分别于2002年12月、2003年5月分二次支付黄海集团土地价款共计1,579.16万元,将该地从黄海集团购入,并积极协调黄海集团方面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该宗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正由公司配合黄海集团抓紧办理之中,预计可于近期办妥。待办理完毕后,公司将积极协助黄海集团,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争取尽早顺利解决土地证问题。

      (2)本部三宗土地证

      本部未办理土地证的土地共计三块:一是60亩全钢胎扩建工程所在地,由公司于2005年6月从黄海集团购入,入账价值2,237.48万元,现作全钢胎生产之用;二是8.28亩内胎分厂用地,由公司于2005年6月从黄海集团购入,入账价值296.64万元,现作全钢胎配套用内胎生产之用;三是38.72亩原水汽车间用地,由公司于2005年12月从黄海集团购入,入账价值1,281.59万元,现作轮胎存放之用。以上三宗土地均在黄海集团所属土地的同一房地产权证中,因黄海集团对外经济纠纷事件,其所属土地被予查封,现导致我公司无法办理土地证。

      为解决以上问题,公司在积极协调与督促黄海集团的同时,于2008年6月向青岛监管局和青岛市政府反映情况,申请给予协助,争取妥善解决。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探求有关土地处置事宜。根据青岛市规划,青岛客运二站将于公司老厂区附近兴建,公司将抓住此有利时机,积极会同黄海集团实施有关土地变现工作。目前,青岛市城市规划仍在完善之中,待有关政策最终确定后,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方面,抓紧以上土地处置工作,争取于年内完成。

      5、规范企业借贷行为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与扩大产能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证券法规和监管要求,于2008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08年6月30日召开了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2008年银行借款预计情况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了公告。

      6、努力解决涉诉案件问题

      对公司2007年年报披露的18起涉诉案件,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本着负责和诚信的态度,积极制定措施,努力沟通协调,争取妥善解决。

      (1)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协调,取得对方的理解与支持,增强合作信心,达到和解的目的。截至目前,公司已有11起案件顺利和解或履行完毕,涉及标的额达5,000余万元。

      (2)公司将进一步借鉴2007年债务重组的成功经验,继续加强与供应商的交流和商谈。同时,公司已积极论证有关结合厂区搬迁,用部分土地置换资金,应对解决其余未决案件的操作性问题。公司争取于今年末将其它案件基本解决或大部解决。

      8、积极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作用

      (1)公司根据近期董事会组成变化情况,对四大专业委员会的构成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了新生力量,以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2)借助本次活动开展,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进行了补充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各大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增强了可操作性。

      (3)公司将在积极为董事会各大委员会提供履职方便的同时,严格履行日常会议程序,积极听取与落实董事会各大委员会提供的良好意见和建议,保证董事会各大委员会的作用得到切实有效的发挥。

      9、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通过全面自查,公司发现近两年在个别重大事项决策和信息披露方面存有不足,尤其是上交所对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上函[2008]0491号)》所提问题较为深刻。

      对此事项,公司于自2008年5月21日起,历时40多天,对各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认真整改,努力达到完善制度、健全体系、规范治理、改进提高的目的。公司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和披露质量,维护公司自身形象和上市公司整体形象。

      10、加强高管人员业务学习,增强公司规范运作意识

      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诚信与规范意识,公司高层领导努力克服工作繁忙、事务缠身的困难,积极参加证券学习和业务培训。今年,除集体参加了青岛证监局2008年5月29—30日组织的“青岛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2008年培训班”并获好评,以及及时参加相关专题会议外,公司还于内部多次组织召开董监高专题会议,如:2008年6月30日,公司全面传达6月27日青岛证监局组织召开的“青岛辖区防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专题会”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关于防止大股东以及关联方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中捷股份、九发股份资金占用案件情况及启示》、《国务院批转的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刑法修正案(六)》、《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等材料。

      通过深入学习,公司高层领导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认识不断强化,对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综上,公司将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上市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