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品牌轿车欧洲之路遇阻。昨日,上海证券报从长城汽车、菲亚特汽车均获悉,在长城精灵汽车因涉嫌侵权被意大利法院判“禁止在欧洲销售”后,长城汽车立刻提出复诉。长城汽车认为,原判决与专家组鉴定有差异,有当地(本国)保护的嫌疑,菲亚特此举意在阻碍精灵轿车出口欧洲汽车市场。
今年7月16日,意大利都灵法庭对长城汽车(2333.HK)生产的首款自主品牌轿车精灵设置了欧盟出口禁令,初裁结果明确指出:因长城精灵GWPeri外观设计颇似菲亚特在欧洲畅销车型熊猫,故禁止长城精灵销往欧盟;且将对已进口至欧洲的长城精灵处以1.5万欧元的罚金;如果违背处罚规定,将加倍处罚,未来每辆进口精灵车征收5万欧元的罚金。但按照规定,长城汽车可在15天内提出复诉。
昨日,长城汽车销售部副总经理、宣传部长商玉贵告诉上海证券报,“7月16日的判决是简易、临时性的判决,我们将力争复诉时取得较为合理的判决。长城汽车对意大利都灵法庭的判决进行复诉。”
菲亚特汽车证实了这一说法。菲亚特中国公司相关人士指出,“一年前,菲亚特国际总部认为长城精灵涉嫌抄袭菲亚特熊猫,因而在意大利、中国均提出起诉。目前欧洲法庭已经判决菲亚特胜诉,我们在中国的起诉暂时无回音。”菲亚特的举动旨在将长城精灵汽车排除在欧盟、中国市场之外。
针对判决一事,外界传得沸沸扬扬。是中国汽车企业涉嫌侵权,还是另有隐情?
对此双方各执一词。菲亚特中国相关人士表示,菲亚特认为长城精灵不是看着像菲亚特熊猫,而是根本就是熊猫。二者的最大差别是前脸。
而商玉贵则告诉记者,“7月16日的判决结果都令人费解。”据悉,都灵法院初裁结果与专家组鉴定迥异。都灵法院聘请专家组对长城精灵作鉴定,专家组作出的结果并非不利于长城汽车,其结果为:长城精灵轿车没有涉及侵权,精灵轿车很有特色,消费者可以自行发觉二者之间的差异。商玉贵表示,鉴定结果符合长城汽车的实际情况,但没想到法院判决长城汽车败诉。
有业人士认为,如果确如长城汽车所言,都灵法院很可能是为了保护意大利汽车企业,从而客观上阻止精灵轿车出口欧盟。自2004年以来,菲亚特熊猫轿车一直畅销欧洲市场。就售价而言,精灵汽车更有优势。精灵汽车国内售价约为4.39万至5.58万元,一旦出口欧洲将对菲亚特熊猫等同级别小型车构成较大的威胁。
商玉贵指出,该判决确实会影响精灵轿车未来出口欧盟,但目前没有影响。因为长城精灵轿车目前还未出口至欧盟,主要出口地为中东、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