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7日以传真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董、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 2008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传阅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传阅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放弃实施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发行的议案》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6日召开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议案的主要内容为,拟向境内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08年1月25日,中国证监会签发了《关于核准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6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00万股股票,批复的有效期为6个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分两次发行,其中第一次向战略投资者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每股17.21元的价格发行2,600万股股票,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第二次为向其他不超过9名特定对象以询价方式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17.21元,具体发行价格及股数需要根据募集资金需求量以及市场询价情况另行确定,参与第二次发行认购的全体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2008年2月4日,公司完成了向战略投资者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每股17.21元的价格发行2,600万股股票的第一次发行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向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600万股A股股票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后由于国内A股市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导致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将不再有实施第二次发行的可能性。据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放弃实施第二次发行,并开始办理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束工作。
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只向战略投资者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每股17.21元的价格发行2,600万股股票。向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自2008年2月4日开始计算,于2011年2月4日上市流通。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