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亿元项目贷款
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申请1.2亿元项目贷款的议案》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调整原申请1.2亿元银行贷款议案有关内容的议案》,本公司于2008年2月13日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借款合同(中/长期)》,借款1.2亿元人民币,期限5年,用于朱家桥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2008年7月16日,本公司与该行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原借款合同中仍未提取的8000万元借款利率下浮幅度进行调整,由原基准利率下浮10%上调为下浮5%,浮动周期仍为12个月,其他条款不变,
2008年7月17日,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向该行提取4000万元贷款,用于朱家桥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上述贷款补充协议的签订及贷款的获得,会增加公司财务费用,但对于有效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公司项目建设步伐十分必要。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4日
股票代码 600575 股票简称 芜湖港 编号: 临2008—013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