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并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18日收到邢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高管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邢龙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邢龙先生辞职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将会尽快提名推荐合适董事、高管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审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邢龙先生多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8-37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七次会议于2008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到会董事均投票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审议、表决,对会议形成决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肖俊先生、张冬梅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云先生提名,聘请肖俊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长徐斌先生提名,聘请张冬梅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届七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新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肖俊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冬梅女士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新聘任人员的提名方式以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公司新聘任的财务总监肖俊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冬梅女士的教育背景以及工作经历均能胜任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以上人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日。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简历
肖俊先生: 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在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经理。
张冬梅女士: 198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在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于2006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十九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教育,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