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8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控制企业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020)。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长江精工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8-02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控制企业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控制企业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建”)因自身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工厂扩建工程,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建设进度,拟将该工程发包给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建设”)。根据上海美建与世纪建设于2008年7月19日签署的《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工厂扩建工程合同》,世纪建设将承担上海美建工厂扩建工程的土建、安装工作,按照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双方暂定合同价款为1100万元人民币。因世纪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前述工程分包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1985年3月27日设立,法人营业执照号330600000005580,注册资本6002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92.54%。该公司住所为绍兴市会稽路487号,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法定代表人方朝阳。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916.05万元、负债46074.60万元,2007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798.89万元,实现净利润508.36万元(均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上海美建工厂扩建工程的土建、安装工作,暂定合同价款为11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上海美建与世纪建设。
2、交易标的:上海美建工厂扩建工程的土建、安装工作。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暂定合同价款为1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约1100万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美建的正常工程发包行为,世纪建设具备承接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和实力。定价政策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美建因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的发包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将提高公司自身的规范运作水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告所指《合同》。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