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08年7月23日,公司以传真方式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成卫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08年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方一轩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1:方一轩先生简历
附件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方一轩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3日
附件1
方一轩先生简历
姓名:方一轩
性别:男
学历:大专
身份证号:110104196012020038
1960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1980.9--1986.5,就职于北京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1986.6--2005.12,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属分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7月7日,任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方一轩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鉴于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聘任方一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人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方一轩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方一轩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履行公司的管理职责。我们没有发现方一轩先生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独立董事:赵延 倪永梅 姜明辉
200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