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08年07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2008-4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解除了原质押给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1904万股股份。同时,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流通股继续办理了股权质押,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2300万股,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并予以冻结。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4390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